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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关于开展“管理服务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

时间: 2023-04-25 19:34:49 浏览次数:168


校属各单位、全体师生:

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创建和谐校园,使教务处更好地为各单位和师生员服务,经研究决定,教务处面向全校各单位、全体师生员工开展“管理服务质量月”活动。 一、活动宗旨: 以真诚融入服务,用服务促进管理。 二、活动承诺: 微笑服务,文明用语;热忱待人,满意师生。 首问有责,勤勉履职;排忧解难,和谐校园。 三、活动内容: 1.实行挂牌上岗制。教务处工作人员要摆正自身位置,增强服务意识,急师生之所急,想师生之所想,解师生之所难,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,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,把师生满意与否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,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方法,提高工作绩效。 2.实行首接负责制。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,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,属职责范围内事项,快办、办好,负责到底;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要引导询问人到承办科室办理,承办人须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材料。 3.实行限时办结和及时反馈制。 受理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突发故障问题时,2分钟内赶到现场,简单故障3分钟内解决,否则10分钟内调换教室;学生选课中的突出问题24小时之内回复。 对上级指示、批示,基层单位、师生员工的报告等,限时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后,必须将办理结果尽快反馈给师生;暂不能办理事项,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师生,使任何一项工作、活动、事项的处理都有始有终。 4.实行主辅岗位制。人缺岗不缺,确保每个岗位(特别是重要岗位,如排课选课岗位、考务工作岗位、成绩打印岗位等)在日常工作时间内都有履职人员接待师生。 5.延长教学楼开放时间,具体为早6:30-晚22:00;增加自习教室开放数量,在不浪费资源的情况下,所有多媒体教室均可作为自习教室,完全保证学生对自习教室的需要。 6.进一步明确办事程序,设立办事指示牌。 特此通知 教务处